【轉載】111年7月起商業區領得使用執照滿30年以上建築物,外牆申報正式上路

發布機關: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使用科

資料來源:https://dba.gov.taipei/News_Content.aspx?n=D633BAA019C40BE8&sms=72544237BBE4C5F6&s=2DFF43C2BC8AD9CF&fbclid=IwAR1qoVnJLph2AYj3YDj7OC70FQJePKQZgXpUwbwcLb6g1Ui6hpzlAFi42xk

本市111年3月19日文山區發生屋頂女兒牆崩塌案件,若建築物外牆飾面有鬆脫或構造體有破損,請儘速委託專業人員修繕,以保障居住安全。

建管處表示,自111年1月1日起已逐步通知應辦理外牆申報之公有建築物管理單位,必須在111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報作業,期能對於私有建築物申報之正面示範;本市外牆申報之建築物分期分類申報時程,將公告通知應申報對象,自111年7月起以商業區且核發使用執照起算滿30年以上建築物為申報對象進行申報,並於112年6月底前完成申報。

如欲進一步了解申報辦法及申報補助等相關訊息,請至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網頁(http://dba.gov.taipei),點選建物外牆安全專區中,查詢申報相關規定及申請表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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