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導單位:臺北市勞檢處
一、行業分類:營建工程業(4340)
二、災害類型:墜落(1)
三、媒 介 物:其他(379)
四、罹災情形:死亡0人、傷1人
五、發生經過:
(一)民國112年4月29日10時許,臺北市○區○街○號,○○工程行。
(二)莊罹災者使用繩索作業時,以5樓鐵窗做為固定點,安全繩及工作繩皆固定於鐵窗上。在完成第一趟作業後,欲於高空進行作業位置變更,在變更繩索固定位置過程中,因繩索會干擾作業,便先使用安全帶上2組連結器扣於鐵窗上,再將繩索上之防墜器脫離繩索,並以連結器一鉤一解方式偏移位置,在做了2次偏移動作後,腳下恰有採光罩可踩踏,莊罹災者便同時將2組連結器脫鉤換位,此時在2組連結器均未鉤掛於鐵窗上時,突然滑倒墜落(5 樓至2樓採光罩),造成頭部外傷及右腳扭傷。
(三) 經送臺北榮民總醫院治療,於112年4月30日出院。
六、原因分析:
(一)直接原因:墜落。
(二)間接原因:
繩索作業,未於高處採用符合國際標準ISO22846 系列或與其同等標準之作業規定及設備 從事工作。
(三)基本原因:無。
七、災害防止對策:使用繩索作業,應由受過訓練之人員為之,並於高處採用符合國際標準ISO22846系列或與其同 等標準之作業規定及設備從事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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